沉默的羔羊 - 2005-5-17 9:34:00
说点感想,从上一个“左右”当中红唇告诉我们深圳人缺乏归属感、属地感,窃以为很有道理。英雄不问出处,赚钱不问来路。
今天红小妹告诉我们河粉和哈根达斯,碰巧我也遇到过河这两样食品有关的事。
先说河粉,前两年去深圳,和朋友在酒店里吃过大餐后总觉的缺点什么。想起来了,缺一盘子河粉。叫了一客,吃了两口,感觉不对劲,白不呲咧的色不对,味也不对,悻悻的只好作罢。到了晚上冲了凉睡到床上,一想起那河粉怎么也睡不着,不是那口呀。在床上翻来覆去的铹了半天饼,一看表,才12点多。起身,逛街,找大排挡去。走了半条街,在酒店不远处街边一间不足9平米的小铺里,我惊喜地发现有我要的那食物。忙不迭让老板娘抄上一盘子,热腾腾的,老抽放得足足的,猪油滑滑的,那叫一个香。三口并两口,差点没把舌头烫着。一结帐,10块钱找3块。就这样,我才心满意足的回到酒店睡了个踏实觉。这回感觉床铺也软和了,房间外面的噪声也小多了,瞧谁也不那么别扭了。
再说说哈根达斯。一次和蒙师傅等朋友去娱乐场所,吃过自助餐开始吃冰激凌。按照惯例这里曾经提供免费冰激凌,可许久不来这里,章程改了。结果自然服务生送上来的就是哈根达斯。稀里糊涂的吃过之后,服务生竟然要我们一客多付50元。老子一听就暴蹿了,拍着桌子喊着要砸店,理由么当然是我么客人有知情权,服务生有事先告知的义务。你想啊,我一工薪阶层养家糊口的挣点工资多不容易,哪受得了这种欺诈销售的气。那哈根达斯哪里是冰激凌,那完全是一种文化,一种哄女孩子高兴的小伎俩 ,一种自命不凡的小资情结。象咱这号老粗只配大口大口的吃那些叫不上名字只要奶油足足的想吃管够的配餐冰激凌。一闹起来收不了场,最后一店家每客哈根达斯补偿三瓶燕京纯生了事。这还算气的过,本来我就觉得啤酒比冰激凌好吃么。
小夏 - 2005-5-17 10:48:00
你发现了没?口味特对路的一般都在小摊子上。 :^O :^O
一剑封你喉 - 2005-5-17 17:24:00
哈哈,俺家红小妹又来了,
高兴一下。 :^O
红猪 - 2005-5-18 21:01:00
我记错了,当时应该是找了4块,本地口音找5块 :^O :^O